介绍
如果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未进行每季度水质检测或清洗消毒少于每半年一次的,有什么处理吗?
答:《上海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计生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一)未履行每季度的二次供水水质检测义务的;(二)对二次供水储水设施的清洗、消毒频次,少于每半年一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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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未进行每季度水质检测或清洗消毒少于每半年一次的,有什么处理吗?
答:《上海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计生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一)未履行每季度的二次供水水质检测义务的;(二)对二次供水储水设施的清洗、消毒频次,少于每半年一次的